辽宁省江苏商会第一届第六次理事会议工作纪要
发布于:2017/5/25 9:20:49 点击量:次
辽 宁 省 江 苏 商 会
会 议 纪 要
(第二期)
2010年7月20日,辽宁省江苏商会在大连邮政宾馆召开了第一届第六次理事会议。18名理事出席了会议。会长周祥洪主持了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议程有五项:一是传达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0】19号文件,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二是讨论通过人事任免;三是秘书长报告第二季度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四是专题汇报走访大连、沈阳片各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综合建议;五是秘书处汇报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后还确定了以下事宜:一是对已经建有党组织的会员单位,秘书处适时派人进行考察了解。对做得好的帮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搞好推广宣传;二是继续发展会员。下半年要把沈阳地区作为重点,特别要注重发展有影响、实力强的会员企业。还要做好盘锦、营口、鞍山等空白地区的会员发展工作。理事以上成员要主动介绍1-2家新会员报秘书处;三是确定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戴春林、中豪维尔集团董事长吴国忠、高力集团董事长高士军为辽宁省江苏商会高级顾问;四是关于协助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安排,指出这是提高商会知名度、密切与政府的关系、赢得政府领导信赖,是商会长期工作任务。同时通过招商又可引来大型企业加入我们商会,或成为我们的名誉会长、高级顾问,从而壮大商会规模、提升商会品位。但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协助招商的范围、主体、费用及收费标准等;五是适时在商会理事成员中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以增强商会领导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六是对于走访会员单位,认为这种做法好。要求成为秘书处今后一项经常性工作,从而拓宽接触了解会员单位的渠道,做到有针对性的为会员单位服务;七是明确会员单位今后可经常组织开展联谊活动。所用经费由会员单位自觉承担,秘书处搞好协调,在大连、沈阳、锦州等地分片实施;八是今后会员单位与地方商洽有关业务等重大事项时,如需以商会名义,必须报请秘书处,经商会领导批准,秘书处派人参加方可执行;九是商会会员不得参加非合法组织组织的活动;十是关于筹建“苏商大厦”的提议,认为这是他乡游子、移民文化的要求,早晚一定要建,但这有个过程。我们将适时搞个可行性报告,但只能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实行股份制。最后在与会人员热烈发言的基础上,会长周祥洪作了关于“加强苏商团结,构建和谐商会”的重要讲话。
会议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进行,人人畅所欲言、发言热烈。对商会取得的成绩要求发扬光大、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努力克服和纠正,对苏商今后的发展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大家一致表示在离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只有一年半的时间里,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一步一个脚印做好自己企业的同时,一定要努力把商会做大、做强、做长。
辽宁省江苏商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