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江苏商会致全体会员疫情防控倡议书
发布于:2022/3/21 12:24:49 点击量:次
辽宁省江苏商会全体会员: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紧迫。为认真贯彻落实辽、苏两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辽宁省江苏商会向全体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当务之急,严格执行各地防控防疫政策, 推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按时核酸检测。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在所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组织下,主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 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三、做好个人防护。日常生活中,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一米线”。倡导无接触收取快递,不要在快递投放场所长时间停留,尽量减少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
四、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疫情形势情况,减少不必要出行。如必须出行的,要合理安排行程,坚持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到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区。
五、减少聚集活动。尽量居家生活,不组织参与聚餐、 聚会、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相关活动,应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
六、做好主动报备。来辽返辽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入住酒店报告。知情者要主动 提醒、劝导、报告。
七、积极配合防控。如有特殊情况,涉及到疫情传播扩散的,要第一时间向本地区疾控中心报告,服从所在地疾控中心安排,妥善处置,避免扩散。
八、规范就医诊疗。一旦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 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
十、关注权威信息。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传递疫情防控正能量,坚决抵制谣言散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保护自己,保卫城市,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持续增强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树立苏商良好形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新时期苏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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